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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政务公开]

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内设机构办公场地调整的通知

    ——2010-3-1 11:56:48


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

关于内设机构办公场地调整的通知

    为适应本市公积金业务发展需要,从3月1日起,中心对内部机构设置和办公场地作相应调整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    一、增设城区管理部
    增设东区、南区、北区三个城区管理部。原归集管理科负责的归集、支取业务,计划信贷科负责
的前台受理业务,改由各城区管理部负责;合同签订等业务仍在计划信贷科办理。
    在本市缴存公积金的单位或职工办理缴存、支取、贷款、注销抵押、提前还贷等业务,请到缴存
公积金所属城区管理部办理;市财政拨款单位,请到东区管理部办理。
    12县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办理贷款、注销抵押、提前还贷等业务,请到购房所在地辖区管理部办理
。 
    二、各城区管理部负责辖区及办公地点
    东区管理部:负责七星高新区业务办理、市财政拨款单位业务办理,办公地点设在中心一楼(电
话号码:2854141);

    南区管理部:负责象山区、雁山区业务办理,办公地点设在中心二楼大厅西侧(电话号码:2898656);

    北区管理部:负责秀峰区、叠彩区业务办理,办公地点设在中心二楼大厅南侧(电话号码:2898991);
    三、相关业务部室办公地点
    计划信贷科:(合同签订)办公地点设在中心正对面小巷(约10米)处(电话号码:2864326);
    归集管理科:办公地点设在中心二楼大厅东侧(电话号码:2836151)。
    法规稽查科:办公地点设在中心二楼201室(电话号码:2811191)。
    因办公室调整和数据转换给大家带来的不便,敬请谅解。
    特此通告。



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
2010年3月1日 
      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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